《车船税法》及其施行法令触及的整备质量、净吨位、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,有尾数的一概依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核算车船税应纳税额。核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越两位的可四舍五人保存两位小数。
《车船税法》及其施行法令所触及的排气量、整备质量、核定载客人数、净吨位、千瓦、艇身长度,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挂号证书或许行进证所载数据为准。
车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归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中《车船税税目税额表》所规则的车辆、船只(以下简称车船)的所有人或许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。
1.车船税的纳税规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归于《车船税法》所附《车船税税目税额表》规则的车辆、船只。车辆、船只,是指:(1)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挂号的机动车辆和船只;
(2)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挂号、在单位内部场所行进或许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只。
2.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只的,不征收车船税。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只租借到境外的,应依法征收车船税。